根据国际能源网的消息,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际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下一步煤电供热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辽宁省实施煤电工作安排。 《通知》明确指出,已实施的项目将继续按照原有的电加热(供热)政策实施,鼓励新接纳的清洁能源供热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于不执行原政策的清洁供暖用户(简称新用户),鼓励他们按照电力交易相关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于清洁供暖用户,在交易中给予支持。 通知中提到,新用户的市场准入不受年度用电量规模的限制。新用户可以选择他们自己的用电量类型(单系统或两部分系统),以及是用单电路还是单仪表进行测量。年用电量在2000万千瓦小时以上的用户可以选择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或委托售电公司参与交易。年用电量在2000万千瓦小时以下的用户必须委托电力销售公司参与交易。 详情如下: 返回国际电网主页 资料来源:国际能源网络 关注通化顺金融微信公众号(ths518),获取更多金融信息 |